乌鲁木齐航空怎么样?是廉价航空吗?乌鲁木齐航空的行李规定

乌鲁木齐航空怎么样?是廉价航空吗?乌鲁木齐航空的行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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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鲁木齐航空”,总部及运营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乌鲁木齐航空是海航集团旗下的航空公司,2013年11月,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筹建,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由海南航空与乌鲁木齐市政府共同投资组建。2014年8月28日,乌鲁木齐航空获得民航新疆管理局颁发的运行合格证;8月29日,首飞伊宁标志着乌鲁木齐航空正式运营。乌鲁木齐航空是新疆目前唯一一家本土航空公司,以“安全、快捷、贴心”为服务理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安全平稳运行,航班正常率名列前茅,致力于让旅客享受到愉快的航空出行体验。
    截至2019年11月30日,乌鲁木齐航空共运营15架B737-800型客机,经营范围主要有航空客货运输、航空公司间代理、航空器材维修、航空器材进出口、航空配餐服务等。乌鲁木齐航空已累计通航逾30座城市,开通乌鲁木齐至和田/喀什/成都/西安/绵阳/海口/兰州/长沙/武汉/盐城/连云港/合肥/郑州/南充/温州/青岛/万州/博鳌/新加坡/名古屋等航线,累计安全飞行16万余小时,安全运输旅客逾870万人次。2015-2017年,乌鲁木齐航空连续三年航班正常率位列新疆地区主要航空公司第一名;2018年,乌鲁木齐航空航班正常率为85.45%,在全国40家航企中排名第二。基本形成了以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为中心、辐射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网络架构。
    2018年6月27日,乌鲁木齐航空首条国际航线乌鲁木齐=伊尔库茨克首航,这是乌鲁木齐航空开通的首条季节性国际旅游航线;2019年5月18日,乌鲁木齐航空第二条国际航线乌鲁木齐=武汉=新加坡航线正式开通,这是乌鲁木齐航空开通的首条国际正班航线;2019年12月30日、31日,乌鲁木齐航空将分别开通第三、四条国际航线乌鲁木齐=武汉=名古屋航线、乌鲁木齐=济南=名古屋航线,这是乌鲁木齐航空开通的第二、三条国际正班航线。
    2017年8月29日起,乌鲁木齐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全面升级为95334,旅客如需电话咨询、办理业务或提出意见建议,可随时致电。乌鲁木齐航空已于2018年5月正式加入金鹏俱乐部,乘坐乌鲁木齐航空航班的金鹏俱乐部会员可获得积分奖励,并可按标准免费兑换免票、升舱及礼品等。
    未来,乌鲁木齐航空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十九大报告精神,加快飞机引进速度,加大在新疆区域的运力投放,逐步开通飞往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的国际航线,形成“疆内成网、东西成扇、干支结合、连通欧亚”的航线网络布局,促进边疆发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独具特色的航空综合服务运营商,搭建亚欧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的空中桥梁。
    乌鲁木齐航空的logo融入了新疆艾德莱斯绸与飞翔的和平鸽两种元素,三色相融,表示古丝绸之路有三条路线经过新疆,诠释了新疆地区的历史文化特征,同时,三条丝绸环绕相融也体现了乌鲁木齐航空与新疆当地文化的交融与沟通;由丝绸组成的和平鸽造型,则寓意了“和平友好”这一概念,象征着民族团结与共同发展。logo的标志色彩来源于新疆艾德莱丝绸中的元素,以金黄、紫红及绿色为主色调,分别代表吉祥、欢乐、生长之意,强烈地传达了新疆地区的地域文化精神。

    行李:托运行李1)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如包装了行李,必须将该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记、标签去掉或覆盖。
    (6)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2)国内航班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最小体积不能小于5x15x2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乌鲁木齐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非托运行李
    非托运行李是指在运输期间由旅客自行照管,应能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者能置于客舱的封闭式行李架内。超过承运人规定的重量或尺寸的行李不得置于客舱内。非托运行李包括自理行李和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1.2.1自理行李
    旅客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填写行李票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和负责的行李。
    (1)公务舱旅客自理行李每位旅客只限两件,其重量分别不能超过 7 千克,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持经济舱客票旅客自理行李一件,重量不超过7千克,体积不超过20×40×30厘米;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自理行李无特殊费率,如超出托运行李的免费行李额按现行实施行李收费标准计收,按托运行李办理。
    (2)自理行李只能是那些适于在客舱中运输的物品,如免费随身携带物品中规定的物品,并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或承运人的限制。

    1.2.2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指经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门或其代理人检查后满足条件的,旅行期间包括经停站停留期间有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小件物品。
    (1)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公务舱每位旅客限带两件,每件不得超过7公斤,经济舱每位旅客限带一件,每件不得超过7公斤。
    (2)公务舱旅客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经济舱旅客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30厘米。
    (3)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1)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磁性物质;麻醉性、特殊刺激性或类似性质的物质;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等。(注:本公司暂不承运危险品。)
    2)军械、警械,例如电警棍、电击器等。
    3)管制刀具:指匕首、刺刀、三棱刀(包括机械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4)活体动物。(导盲犬、助听犬除外)
    5)武器、弹药、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类型具有攻击性的武器、器械。体育运动专用器械除外;
    6)打火机、火柴。
    7)内装锂电池和烟火装置等危险品的保险公文箱、现金箱、现金袋等保密设备。
    8)MACE催泪瓦斯、胡椒喷雾器等带刺激性或使人致残的器具。
    9)液体氧气装置。
    10)枪式电子干粉灭火器。
    11)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1)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自理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如: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身份证件等。
    2)超过自理行李的重量、尺寸规定时,按照占座行李的规定办理。占座行李要拴挂自理行李牌。
    3)旅客携带大量的贵重物品(例如黄金)乘机,只能按照占座行李办理。办理手续时,旅客应出示有关管理部门开具的携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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