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航”) 于1992年11月成立,1993年9月17日正式开航。股东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等,主要经营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截止2010年7月,深航及其控股的河南航空、昆明航空、翡翠货运等4家航空公司共拥有波音747、737,空客320、319等各类型干线客货机逾百架,经营国内国际航线160多条。深航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注重营造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文化,不断强化系统防控能力,严格履行责任体系,努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安全链的整体可靠,为旅客提供安全可靠的飞行服务。作为与特区共同成长起来的航空企业,深航扎根深圳,服务大众,搭建起一条条深圳对外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的“空中走廊”。深航不仅注重企业自身发展,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感恩回报社会,被誉为深圳的一张亮丽名片。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十二五”期末,深航将达到或超过180架客机,并适时引进宽体客机。在未来发展中,深航将努力打造成具有独立品牌的亚太地区著名的全国性航空公司,并以深圳为基地、航线网络覆盖亚洲及洲际的大型网络航空公司。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深圳航空将致力于实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建设民航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行李:随身携带行李:
1、持两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登机。持其他舱位等级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行李登机。带入客舱的行李每件的重量不能超过5千克,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有行李档杆的前排座椅下(应急出口除外)。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于超重超大的原因,或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2、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物品乘坐深航的飞机。
3、乘坐深航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允许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4、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体积不超过100毫升,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5、旅客自用内含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如充电宝、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及民航局规定。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