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新疆管理局审议同意并颁发了部分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涉及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乌鲁木齐-郑州”、“乌鲁木齐-郑州-厦门”和“乌鲁木齐-库尔勒-和田”往返航线
乌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乌鲁木齐-兰州-杭州”、“乌鲁木齐-兰州-临沂”、“乌鲁木齐-岳阳-珠海”、“乌鲁木齐-绵阳-珠海”往返航线;华夏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吐鲁番-库车-喀什”往返航线,计划于7月6日开通“阿克苏-石河子-布尔津”和“伊宁-阿克苏-喀什”往返航线,计划于7月10日开通“阿克苏-库车-和田”和“吐鲁番-库尔勒-和田”往返航线;山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乌鲁木齐-银川-长沙”和“乌鲁木齐-阿勒泰”往返航线;厦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乌鲁木齐-库尔勒”往返航线;青岛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吐鲁番-长沙”和“吐鲁番-常州”往返航线;春秋航计划于7月1日开通“乌鲁木齐-兰州”往返航线;上述18条航线相关内容已在“中国民航航线航班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予以公告。
据悉,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的核准颁发依照的是《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9TR-R1)、《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民航[2018]1号)和《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程序》(AP-160-TR-2008-1)的有关规定。航线许可自颁发许可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另行通知的日期失效,若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该航线经营许可自期满次日起自动延续三年。(何永贤)(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